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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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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

关岭围墙村:东西部协作铺就“幸福路” 描绘乡村振兴新图景

近日,由省文化和旅(lǚ)游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体育局等(děng)10家单位共同制定的《辽宁省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》(以(yǐ)下简称《若干举措》)正式发布,以“支持文体旅融合消费惠民让利(rànglì)”等11方面措施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 注重(zhùzhòng)惠民(huìmín)助企、注重辽宁特色、注重政策(zhèngcè)协同,是《若干举措》的三大特点。《若干举措》注重与大力提振消费若干举措、促进体育消费的措施等政策衔接(xiánjiē),进一步明确市场秩序维护、财会监督、统计监测等机制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。 《辽宁省文体旅融合(rónghé)提振消费 辽文旅发〔2025〕17号(hào) 各市政府、省(中)直有关(yǒuguān)部门,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(fúwùzhōngxīn),中国银联辽宁省分公司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: 《辽宁省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(yìnfā)给你们,请(qǐng)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 辽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(guǎnlǐjú)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(shuìwùjú)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(dàliánshì)税务局 国家金融(jīnróng)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(fēnháng) 2025年6月(yuè)14日 辽宁省文体旅融合提振(tízhèn)消费 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(guānyú)大力提振消费的部署要求,落实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》(中办发〔2025〕16号(hào))和《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 繁荣文化和旅游(lǚyóu)消费的若干措施》(国办发〔2025〕2号),结合(jiéhé)我省实际,制定如下措施。 以习近平新(xīn)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(liáoníng)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(zhǐshìjīngshén),在繁荣文化中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,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锚定打造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的目标任务(rènwù),聚焦稳存量、育增量、提质量,丰富惠民(huìmín)举措(jǔcuò),进一步提振文体旅消费,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 (一)支持文体旅(lǚ)融合消费惠民让利 实施“百城百区”“百城千站”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(xíngdòng)计划,发挥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作用,促进金融机构、文旅及相关(xiāngguān)企业联动,持续推进游客加油优惠、“辽品出辽”行动、文旅自驾(zìjià)爱心驿站(yìzhàn)服务,将更多优质资源投向文体旅领域。 针对文体旅领域发放“乐购辽宁 惠享美好”消费券,省级(shěngjí)在一定(yídìng)额度内按照不超过50%比例,对发放消费补贴的市予以配套支持。 鼓励(gǔlì)A级(jí)以上旅游景区打造消费场景、提升消费能级,推出免费或优惠门票等活动。 支持在线旅游企业,推出“食住行游购娱”等多场景多品类平台补贴活动,广泛(guǎngfàn)覆盖(fùgài)文体旅消费场景和商家。 (责任单位:省(shěng)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商务厅(shāngwùtīng),中国银联辽宁省分公司、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,各市政府) (二)支持“引客入(rù)辽”释放旅游消费潜力 促进入境旅游恢复发展(fāzhǎn),用好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,优化境外旅客消费体验,支持沈阳、大连(dàlián)城市口岸开设免税店,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(tuìshuì)“即买即退”服务,进一步(jìnyíbù)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便利水平。 对组织省外、境外游客到省内旅游的旅行社(lǚxíngshè)给予相应(xiāngyìng)奖励,在奖励年度内累计接待省外、境外游客达1000人天数(含1000)以上的,以“一团一报”形式申报,予以每人天30元(yuán)奖励。 对于以旅游(lǚyóu)包机、旅游专列等形式引客入辽的旅行社,达到奖励标准并且平均售票率达85%以上的,每班次(bāncì)额外予以每人天30元(yuán)奖励。 对于(duìyú)组织银发旅游(lǚyóu)团、银发旅游列车等形式引客入辽的旅行社,达到奖励标准的,额外予以每人天30元奖励(银发旅游列车不(bù)同时享受上述旅游专列奖励)。 全省(quánshěng)旅行社“引客入辽”年度奖励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(hé)旅游(lǚyóu)厅,省税务局、大连市税务局,各市政府) (三(sān))支持推出“游辽宁一票通”产品 鼓励(gǔlì)旅游企业推出“游辽宁一票通”产品(月票、季票、年票),对于协议A级旅游景区100家(jiā)(含)—200家(不含)并且全年累计销售(xiāoshòu)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(de)旅游企业,给予(jǐyǔ)一次性100万元奖励;对于协议A级旅游景区200家及以上并且全年累计销售50万张以上一票通产品的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。 鼓励旅游(lǚyóu)企业发展“票根经济”,在“食住(shízhù)行游购娱”等领域联动促消费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市政府(shìzhèngfǔ)) (四)支持推出“辽宁(liáoníng)全景游”旅游线路及产品 支持在线旅游(lǚyóu)企业打造并(bìng)在平台显著位置开设辽宁文旅专题,结合辽宁特色文化和旅游资源,设计推出(tuīchū)“辽宁全景游”(3日游、5日游、7日游)优质文旅线路及新业态旅游产品。 对新设计的“辽宁全景游”线路产品全年累计(lěijì)订购达(dá)30万人次以上的在线旅游企业,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(gè)市政府) (五)支持举办高品质(gāopǐnzhì)演唱会、音乐节 推动“跟着演唱会去旅行(lǚxíng)”,对主办单位引进国内外高品质演唱会、音乐节,按每站累计售票人次予以(yǔyǐ)奖励。 每站累计售票5万(wàn)(wàn)(含)—7万(含)人次的,予以(yǔyǐ)30万元奖励;7万(不含)—9万(含)人次的,予以60万元奖励;9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100万元奖励。 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(de),奖励金额上浮30%。 鼓励(gǔlì)主办单位推出演唱会、音乐节惠民门票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各(gè)市政府) (六)支持举办高品质(gāopǐnzhì)剧目文艺演出 推动“跟着演出去旅行”,对主办单位(zhǔbàndānwèi)创作或引进国内外高品质剧目,平均售票(shòupiào)率达85%以上的,在本政策(zhèngcè)执行期内按累计售票人次予以奖励。 累计售票(shòupiào)0.3万(含(hán))—0.5万(含)人次的(de),予以2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0.5万(不(bù)含)—0.8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0.8(不含)万—1万(含)人次的,予以40万元奖励;1万人次以上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50%。 鼓励(gǔlì)主办单位推出剧目演出惠民门票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(gè)市政府) (七)支持文博单位推出高品质(gāopǐnzhì)展览 推动“跟着(gēnzhe)展览去旅行”,鼓励公共文化(wénhuà)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文化体验、艺术普及等服务;支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等文博场馆策划推出高品质特展(tèzhǎn);支持文博单位拓展服务项目,合理延长经营时间,扩大接待(jiēdài)规模。 对主办单位举办或引进国内外高品质、高流量的文博(wénbó)美术特展,按一个展期内累计售票人次予以(yǔyǐ)奖励。 累计售票(shòupiào)10万(含(hán))—15万(含)人次的,予以(yǔyǐ)20万元奖励;15万(不含)—20万(含)人次的,予以30万元奖励;超过20万人次的,予以50万元奖励。 对省外观众比例超过(chāoguò)50%的,奖励金额上浮50%。 鼓励主办单位推出特展惠民门票(ménpiào)。 (责任(zérèn)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省公共文化服务中心,各市政府) (八)支持发展(fāzhǎn)邮轮旅游 支持邮轮公司(gōngsī)在辽宁部署邮轮航线、设立经营性机构,提升邮轮停靠、旅客(lǚkè)接待能力。 对在(zài)辽宁安排始发港全年航次(cì)不低于10次的邮轮公司,给予(jǐyǔ)不超过20万元/航次的奖励(jiǎnglì),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;同时,按照每航次60元/人(rén)的标准给予邮轮公司人次奖励,对邮轮公司委托接待的旅行社给予入境游客每人次100元奖励,人次奖励纳入“引客入辽”资金奖励范围。 对邮轮访问停靠天数超过(chāoguò)2天的,每增加1天,在上述支持标准基础上再予以每艘次10万元一次性奖励,累计(lěijì)支持额不超过50万元。 以上奖励按照“就(jiù)高不重复”原则进行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,沿海各市政府(shìzhèngfǔ)) (九(jiǔ))支持冰雪旅游消费 组织开展冰雪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,建设一批冰雪主题高品质旅游景区(jǐngqū)、度假区,鼓励(gǔlì)各地丰富冰雪场地和冰雪消费产品供给。 对新获评的(de)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,每个(měigè)予以一次性500万元奖励(jiǎnglì);对新获评的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,每个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 对省级以上(yǐshàng)滑雪旅游度假地,按年度累计售出门票收入总额同比(tóngbǐ)增长10%—15%(含)的(de)予以一次性(yícìxìng)30万元奖励,同比增长15%—20%(含)的予以一次性50万元奖励,同比增长20%以上的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。 (责任单位: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(tǐyùjú),各市政府) (十)支持举办各类(gèlèi)体育赛事 推动“跟着赛事去旅行”,发挥(fāhuī)辽宁体育优势,大力发展赛事经济,对引进、创办、承办较大影响力体育赛事的(de)各级(gèjí)政府、体育行政部门、各类体育协会组织、赛事运营公司等主体给予支持。 对于举办(jǔbàn)职业体育赛事(tǐyùsàishì),根据项目类别、商业价值等,经评审(píngshěn),予以30万元—300万元的办赛(bànsài)经费(jīngfèi)补助,其中“首赛”给予额外补助100万元;对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,根据项目类别、赛事等级等,经评审,予以不超过3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承办全国各类(gèlèi)体育赛事,根据办赛投入、社会影响力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8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对于创办和举办具有地域特色、引流能力(nénglì)强的大众(dàzhòng)体育精品赛事,根据办赛天数(tiānshù)、省外参与人数等,经评审,予以30万元—100万元办赛经费补助;以上补助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进行。 (责任单位(dānwèi):省体育局,各市政府) (十一)支持金融助力文体旅(lǚ)消费 鼓励金融机构在(zài)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文体旅消费信贷投放力度,合理设置信贷额度、期限、利率,简化办理流程,提高贷款审批效率(xiàolǜ),支持消费者购买文体旅产品和服务,开展文旅(wénlǚ)活动和体育运动等。 鼓励相关单位(dānwèi)与保险(bǎoxiǎn)公司加强合作,探索推出“保险+消费信贷”类产品。 优化文体旅场景支付服务,推动银行卡(yínhángkǎ)、现金、移动支付等各类支付服务体系建设,完善外币(wàibì)兑换机构和设施布局。 推进境外人员集中的文体旅场所银行(yínháng)网点、支付(zhīfù)终端、ATM及自助设施(shèshī)建设和布放,提升入境游客线上、线下场景消费支付便利化水平。 (责任单位:人民银行辽宁(liáoníng)省分行、辽宁金融(jīnróng)监管局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,各市政府) (十二(shíèr))维护良好文体旅市场秩序 加强文旅和体育(tǐyù)领域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,推进跨部门执法协作,畅通举报投诉渠道。依法查处(yīfǎcháchǔ)、严厉打击不合理(bùhélǐ)低价游、强制购物、有偿代约、恶意抢票囤票、“黄牛”倒票等(děng)行为。抓好重点文体旅场所、游乐设施、住宿餐饮等安全监管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 (十三)优化(yōuhuà)文体旅消费服务 鼓励行业(hángyè)创新,对文体(wéntǐ)旅产业推出的新业态、新场景实行审慎包容监管。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和安全容量,在确保安全(quèbǎoānquán)的前提下,分级分类适度提高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容量。严格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,推行“一次审批、全国(quánguó)巡演”。 (十四)加强财会监督和(hé)统计监测 主管部门将(jiāng)对奖励涉及的(de)票务销售、现场上座率、带动消费额等情况进行核查,对发现的以各种形式和手段(shǒuduàn)套取奖励资金的,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;涉嫌犯罪的,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加大与(yǔ)第三方支付平台、研究机构合作力度,拓展统计监测数据来源,做好促(cù)消费数据收集和分析预测,及时跟进政策施行效果。 本政策(zhèngcè)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执行期至2026年12月31日。本政策资金(zījīn)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、省(shěng)(shěng)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政策规定。对符合本措施的事项,同时符合我省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,在同一年度内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(yǔyǐ)支持,另有规定的除外。相关(xiāngguān)奖补资金按照“当年申报,次年兑现”的原则予以支持。政策由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体育局、省财政厅会同(huìtóng)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及相关部门负责解释。 来源:辽宁省文化和旅游(lǚyóu)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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